车辆出现违法行驶记录后,驾驶员不仅要接受罚款还要被扣分。然而,在非现场处罚的情况下,摄像头只能记录违法车辆信息,却无法拍摄到驾驶员。这给一些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。
昨天,记者调查发现,在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车辆管理站内,一些“分贩子”长期在那里活动,他们以100元3分的价格向过往办事者收分,再以100元1分的价格出售给那些急需摆平违法的车辆,从而赚取差价。
□现场探访
倒分猖獗不避生人
昨天上午10点半,记者来到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车辆管理站。在办事大厅外,有多人在徘徊,每当有前来办事的人经过时,他们都会上前询问,是否需要代罚分,或是否愿意将牡丹交通卡内的分出售。大多数人不做理睬,直接走进大厅。
据曾经卖过分的张先生介绍,逗留在车辆管理站附近的“分贩子”,以较低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牡丹交通卡内剩余的分数,再加价出售给那些需要罚分的人,从中赚取差价。买分时通常是100元3分,卖分时通常是1分100元。
张先生指着一个在远处抽烟的男子说:“那人姓贾,他的媳妇、弟弟、弟媳都在这儿倒分赚钱。”
记者注意到,当“分贩子”和路过的人谈妥后,便一起走进车辆管理站大厅,在缴违章罚款的工商银行ATM机前进行交易。
无人劝阻倒分行为
张先生说,“分贩子”的手机里存着很多车辆违法信息,如果有人卖分,“分贩子”便把卖分人带到ATM机前,让卖分人为指定的违法车辆缴罚分,之后付钱;如果有人买分,“分贩子”会让对方将车辆违法信息,以短信发送给他,再伺机找人缴纳。如果ATM前排队的人太多,“分贩子”会开自己的车,带着卖分人前往附近的工商银行交易。
“他们生意很好。”张先生说,每天早上9点左右,车辆管理站内便会出现10个左右的“分贩子”。说话间,两名前来办事的男子走出车辆管理站大厅,“分贩子”立马贴了过去。他们身后便是“禁止倒分,卖分,买分等违法行为”的横幅。谈了几分钟后,两名男子跟随“分贩子”回到大厅,在ATM机前进行交易。
记者注意到,不论是“分贩子”揽活儿,还是进入大厅交易,均无人上前制止。“分贩子”贾某还和车辆管理站内的工作人员聊天。
“分贩子”声称要打点
记者在车辆管理站院内站了没多久,就被两个“分贩子”盯上,其中一人正是张先生所说的贾某。
“大哥,是不是验本呀,本上还有多少分?”贾某上前询问。记者告诉对方本上一分未扣后,“分贩子”开始劝说记者,将其中的9分卖给他们,留着也没啥用。
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,记者当时答应以200元的价格卖6分给贾某,违法信息中所要交的罚金由贾某缴纳。记者看到,在车辆管理站大厅内的ATM前排着10多人,其中半数以上是“分贩子”带来刷分的“卖家”。“你今儿刷了几张卡啦?”“分贩子”之间还明目张胆地打着招呼。
贾某说,以前的牡丹交通卡只能去柜台交罚单,因此还要打点那里的工作人员。
□披露内情
买分的大多为公车
“实话实说,我倒分肯定是要挣钱的。”贾某称,自己每天都在车辆管理站等卖分人,最多的时候,一天可以刷三四十张卡,收二三百分。贾某递给记者一张名片,上面印着代办验车、车险、收分、验本、换本和贾某的电话,背面印着“各位有车的朋友,如果您较长时间不开车或者快到初次领证的日子了,我愿意高价收购3-9分,车分是每年12分,一年一清零”。
贾某称,这些收来的分一般都用于要验车的公车,验车之前车辆必须消除违法记录,而公车使用次数较多,往往无专门的驾驶员,所以扣分较多的公车需要买分,而贾某手里就有不少公车等着“救火”。“你们的朋友如果有谁分扣光了,也可以打电话找我。”贾某说,价格好商量,根据市场行情,会有浮动。
记者看到,贾某手中的记事本上,记录着数十页车牌号、发动机号,及车辆所欠分数与罚金数。贾某说,这些车辆都是找他让帮忙代扣分的公车。
昨天下午,记者以要买分的名义拨通贾某的电话,贾某称没有问题,可以通过到现场及银行转账两种方式代扣分。如果网上转账的话,用短信把汽车的牌照和发动机号发给他即可。两种方式都是按每分100元收好处费。
记者为贾某算了一笔账,贾某用100元收购3分,再按照每分100元的价格出售,多时一天可以收二三百分,“分贩子”的收入非常可观。
记者以验车车主的身份,就“分贩子”一事询问车辆管理站内一位工作人员,对方表示曾经管过但管不住。这位工作人员表示,代扣分在法律上属于提供伪证,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,一经发现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。此外,代人扣分还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,影响车辆的年检和买保险,并将失去开公共车辆(例如校车、公交车等)的机会。买卖驾照分数,会使应接受教育的驾驶人得不到教育,很可能埋下交通肇事的祸根。
□官方回应支队长承诺从严治理
昨天下午,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支队长崔警官表示,这种情况确实存在,因为摄像头只能拍到车牌号,并不能拍到驾驶人,所以事后违章扣分时会有人钻这个空子,用别人的牡丹交通卡代替违章车主扣分,甚至买卖赚取差价。
崔警官说,针对买卖分的问题,交警部门曾多次联合派出所进行治理,大多数情况都因证据不足而终。只能多添加警力在站内巡视,一有发现立即驱赶。“以前也抓到过两个人,但对方都以没有出售为由狡辩。”崔警官称,今后会加大整治力度,如有发现这种行为,金额达到一定数量肯定会受到严厉处置。
崔警官说,该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,一经发现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。对于私家车车主,在一年内未满12分,并不会造成影响,正因为如此,才有人钻空子,使得这种买卖普遍存在。“车主不该因为利益的驱使,而违反法律。”崔警官称。
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孟凡泽 梅天一